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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夫妻财产约定中的房产问题

夫妻财产约定中的房产问题丈夫之前有一次婚史,有一女判给他前妻。我们结婚前九个月他贷款买了门面房,贷款额占房款的一多半,绝大部分为婚后共同还款的。婚后我们育有一子,我们写了一份婚前财产约定,约定中对房产的归属明确约定归我们夫妻双方和儿子所有,各占房产的三分之一份额,但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丈夫的,且未做公证,只是签字按指纹,请问这样的情况,如果我丈夫去世,他的女儿还有此房产的继承权吗?如果有,可以继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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