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网 > 苏州房产问答 > 苏州租房 > 苏州租房准备 > 房屋租赁合同,关于“三年内租金”和“三年内租金上限”

房屋租赁合同,关于“三年内租金”和“三年内租金上限”

条款1:三年内租金为1000元。按月征收。条款2:三年内租金上限为1500元。房东口头答应三年内租金1000元,但是后来一时不小心被加上了后面一条关于“上限”的。这份合同这样表述是否合理,是否有矛盾?三年内如果房东随意调高价格到1500怎么办?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9****1 热心网友

    有矛盾啊。。第二条应该有附加条件才能成立。比如后面写明,遇到什么样的情况可以使用房屋租金上限这一个标准。你还是找房东商量下重新签订吧,不然下个月他就涨你还没说的。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