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房产网 > 潍坊房产问答 > 潍坊买房 > 潍坊购房资质 > 异地公积金使用-我老婆(潍坊户口)在潍坊缴纳公积金,我(非潍坊户口)在上海缴纳。可以以我老婆为主贷人,我作为家庭人员

异地公积金使用-我老婆(潍坊户口)在潍坊缴纳公积金,我(非潍坊户口)在上海缴纳。可以以我老婆为主贷人,我作为家庭人员

我老婆(潍坊户口)在潍坊缴纳公积金,我(非潍坊户口)在上海缴纳。可以以我老婆为主贷人,我作为家庭人员使用我的公积金共同贷款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1****0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您以上所述,您配偶作为借款人申请本地贷款,您的公积金是在外地缴纳,不能使用您的账户余额共同申请贷款。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