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法律纠纷 > 房产协议 各位律师,你们好陈某有三名女儿:分别是张一,张二,张三,陈某于2009年去世,留下一间私房,现在经三名女儿协商后将母亲陈某的房屋所有权归张一所有,且已经到公证

房产协议 各位律师,你们好陈某有三名女儿:分别是张一,张二,张三,陈某于2009年去世,留下一间私房,现在经三名女儿协商后将母亲陈某的房屋所有权归张一所有,且已经到公证

各位律师,你们好 陈某有三名女儿:分别是张一,张二,张三,陈某于2009年去世,留下一间私房,现在经三名女儿协商后将母亲陈某的房屋所有权归张一所有,且已经到公证处签好协议房屋所有权归“张一”所有,现在陈某三名女儿协商后决定再立一份协议是把房屋以后的财产受益,平均分配。 请问应如何立这份协议?具体内容应如何写? 希望各位律师指点一下!十分感激!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需要写明撤销之前协议,建议委托律师起草为好.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