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土地 > 我家96年买的农村二手房,宅基地不算我家的,现在要拆迁了,赔偿应该怎么算? 土地征收

我家96年买的农村二手房,宅基地不算我家的,现在要拆迁了,赔偿应该怎么算? 土地征收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j****3 热心网友

    宅基地的使用权,其核心要素,就是非本村集体的实际成员不享有宅基的分配及使用权。但是享有房屋实际所有权,如果房屋消灭,所有权也随即消灭。根据【物权法】第三章补偿第十七条,征收补偿范围做出房屋征收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给予的补偿包括:(一),是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以及房屋室内的装饰装修价值的补偿,被征收人的房屋包括被征收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所谓附属物与房屋主体建筑有关的附属建筑或构筑物,被征收人对自己房屋的装饰装修,在征收时也应当给予补偿,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补偿是房屋征收补偿中的最主要补分。(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