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网 > 成都房产问答 > 成都贷款 > 成都融资商贷 > 甲公司的下属乙公司将一老房产(无证)向丙抵押借款(未登记),后房产交丙使用,甲诉讼下属乙和丙行吗

甲公司的下属乙公司将一老房产(无证)向丙抵押借款(未登记),后房产交丙使用,甲诉讼下属乙和丙行吗

甲公司的下属乙公司(均为独立法人)将乙长期使用的一老房产向丙抵押借款,老房子无相关手续所以未抵押登记,到期后乙未能还款,将房产交丙使用(乙和丙有抵偿协议),6-7年后房产大幅增值,乙以上级公司甲不同意为由要求丙退还房产未果,随后甲、乙串通:甲以房产是借给乙使用的(但无借据、文件等),是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抵偿给丙为由,将乙(甲的下属公司)和丙同时作为被告诉求抵偿无效,要丙退还房屋。 丙该怎么办? 虽然丙和乙同为被告,但是,由于甲和乙同在一条利益链,在丙的利益对立面,所以丙无法得到乙掌握的对丙有利的所有证据(如房产确实属于乙、乙有处分的权利等等)。 丙能要求甲拿出房产属于甲而不属于乙有效的证明(产权证、房契借据、会议文件等)吗。 甲起诉乙和丙合理吗?是不是应该是甲起诉乙、乙起诉丙才符合逻辑。请高人指点迷津,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老房子无相关手续,,将房产交丙使用(乙和丙有抵偿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是否明确约定,房产归丙方所有?由于房产没有房产证,需要甲 方提供有效的证明(产权证、房契借据、会议文件等)。如果没有甲方无权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