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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过户-王辉18岁前是中山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市某镇某村的本村村民,并有一块宅基地,已有

王辉18岁前是中山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市某镇某村的本村村民,并有一块宅基地,已有集体土地证(此证于1991年取得)。并与其亲弟弟王德(中山某镇某村的本村村民)共同使用此宅基地,在此集体土地证备注栏上写有“与王德共同使用”。1993年王辉移民澳门,取得澳门户口,成为澳门居民。2000年王辉过世了,现有妻儿子女(澳门居民)在澳门生活。请问现在此宅基地可以过户到王德名下吗?还是可以过户到王辉的妻儿子女和王德名下吗?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及办理那些手续才可以过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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