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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购房,但开放商的格式合同规定:如因他们的原因办不下产权证,则“买房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合肥

我想购房, 但开放商的格式合同规定: 如因他们的原因办不下产权证, 则“买房人不退房, 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0.5%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我觉得这是开发商想要只退几千块, 就可以逃避办产权证的义务。请问我的感觉正确吗? 恳请解答,多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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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热心网友

    产权登记是商品房买卖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只有办理产权登记,才表明你获得了产权,因此,开发商必须协助你办理产权登记。开发商支付迟延办证违约金,不能免除其办证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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