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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前与父母联名购买的商品房在海淀区,婚后与男方父母同住丰台区,夫妻是否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政策。[北京]

1.女方婚前与父母联名购买的商品房在海淀区(房款为父母出资,房产证为3个人名,购房建筑面积66平方米。);婚后与男方父母同住丰台区120平;夫妻双方均30周岁以上,无子女。2.女方现在没有工作单位,档案存放职介中心-失业状态(一年),男方月收入2600元。3.女方户口在石景山区,男方为丰台区。4.海淀区所购商品房现由女方父母. 1.女方婚前与父母联名购买的商品房在海淀区(房款为父母出资,房产证为3个人名,购房建筑面积66平方米。);婚后与男方父母同住丰台区120平;夫妻双方均30周岁以上,无子女。2.女方现在没有工作单位,档案存放职介中心-失业状态(一年),男方月收入2600元。3.女方户口在石景山区,男方为丰台区。4.海淀区所购商品房现由女方父母居住。4.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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