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交易过户 > 上海过户流程 > 买卖房屋 以向房屋产权交易所递交了申请,并递交了房证和土地证而买方以卖房没签定办理结束的日期为由,不配合办理,请问该怎么办?

买卖房屋 以向房屋产权交易所递交了申请,并递交了房证和土地证而买方以卖房没签定办理结束的日期为由,不配合办理,请问该怎么办?

以向房屋产权交易所递交了申请,并递交了房证和土地证而买方以卖房没签定办理结束的日期为由,不配合办理,请问该怎么办?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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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4 热心网友

    你好,你的提问没有表达的十分清楚。我的理解是这样的,你作为卖房一方,而现在买房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手续,你想知道怎么办是吗?你作为卖房一方,主动要求过户是保护买房一方当事人的,因为虽然你与买房一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由于没有过户该房产还是由你拥有所有权的。如有对方拒绝过户不会对你产生不利影响,反而使他自己处于不利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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