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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原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供职3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并因此拒付工资

您好!我们原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供职3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其间工资待遇等一直凭口头协定,双方都信守承诺,遵守此协定。直到后来公司领导借口我们的疏忽致使广告宣传单印刷错误(我们在广告单上多写上了“庆中秋”,当时中秋节已过,但广告效果并未因此而受到不良影响)而开除我们,并因此拒付工资,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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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3 热心网友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它可以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益。那未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呢?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与风险有哪些?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  1、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风险: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除了要支付上述赔偿,还需要承担其他风险: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不利,对企业文化更是致命。  3、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对涉及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劳动者进行有效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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