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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理有效?是否有权拒绝支付全部或部分居间费?在《佣金确认书》中关于违约有如下说明:

您好。本人于近期购买某二手房一套,已经向房东支付5W订金,并签署《房屋买卖居间协议书》和《佣金确认书》,首付未支付,也未签署房屋交易合同。目前已到协议书上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期,但因为本人突发资金问题,不得不终止房屋交易。现本人同意房东没收订金作为违约金。但中介主张本人承担全部中介费,我认为:本次交易实质仅在初步阶段,合同未签,首付未付,中介实际总花费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4小时,且该中介公司作为本地区垄断中介,该房屋下一次交易也肯定在其公司进行,故其实际损失有限。所以本人认为中介要求我承担全额居间费的主张不合理。现想咨询律师,这种情况中介的主张是否合理有效?我是否有权拒绝支付全部或部分居间费?附签署协议内关于违约相关规定:在《房屋买卖居间协议书》中关于本人违约部分有如下描述: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订合同之情形,房东有权没收本人定金,房东需支付居间方20%承办费,同时违约方(本人)需要支付给居间方等于总佣金额度的违约金。在《佣金确认书》中关于违约有如下说明:若本人反悔不购买上述房屋,则应支付总房价的2%予乙方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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