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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两人其中一方已过世,其子与在世一方签字买卖房屋是否为有效合同?是否有效?

产权人两人其中一方已过世,其子与在世一方签字买卖房屋是否为有效合同?(产证还未变更为其子与在世一方)公公婆婆在世是否有效?公公婆婆不在世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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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动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前先要看房屋是否已经取得产权,根据规定,因市政工程拆迁安置的动迁房五年内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如果房屋产权合法,房屋所有人也愿意出售这个房子,这种情况下签订的买卖合同基本是有法律效益的。因此如果已签买卖合同,如无法定解除事由,是不可以随意解除合同的。如果要解除合同,一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要以双方买卖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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