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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政策询问根据《 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 〕(中山)

根据《 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 〕157号)的精神,从2010年1月1日起(以国土部门收件时间为准),调整个人住房转让环节的营业税减免政策,即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本人想咨询:销售收入是如何确认,购买房屋的价款又是如何确认的?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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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简单来说销售收入即现在的买卖价格,购买房屋的价款即原来购置房屋的价格。如果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将以评估价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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