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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 [工业园区] 栖庭花园物业合同到期事宜

1.栖庭花园2015年全部交付使用,前期物业是开发商旗下的栖霞物业,合同期限2年。至今已到期半年有余,根据最新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如下: 2.业委会是否行使职权,召开业主大会,探讨物业合同到期事宜?请有关部门监督并给予业主答复(业委会成员基本已失联) 第五十五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选聘或者续聘物业服务企业,将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告。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业主大会决定续聘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一个月前与物业服务企业续签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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