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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样做房子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加我名字去公证下有用吗?还是要再附加一份赠与协议?

你好,想咨询下,我未婚夫离过婚,在09年在上海买过一套房子,那现在如果我跟他结婚,要怎样做房子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房产证加我名字去公证下有用吗?还是要再附加一份赠与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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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5 热心网友

    夫妻双方既已对房产进行公证属于配偶一方,那依约定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配偶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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