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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前房子,若为房产证加名,地税告知需去做房子赠与公证,另外赠与公证也要收取房子的2%

如题,丈夫婚前房子,妻子想在婚后定为共同财产,应采取何种方式?1)若为房产证加名,房管局告知需去地税拿完税证明,地税告知需去做房子赠与公证,公证处告知赠与公证需先做房子评估,另外赠与公证也要收取房子的2%,所以若为这种方式,花的费用太多。2)以上方式不可行,请用还有何种花钱少的方式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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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7 热心网友

    房屋共有人有哪些处分权:  1、要求分出自己份额权  2、处分自己份额权  3、对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按份房屋共有人在出卖自己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   按份共有人在出卖自己所占房屋份额时,应预先通知其他共有人。只有其他共有人明确表示不购买,或者其购买的条件不为出卖人满意时,才可以出卖给其他人,否则其他共有人可请求法院宣告该买卖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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