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网 > 苏州房产问答 > 苏州其他 > 苏州法律纠纷 > 律师您好,我是买方在村里购买了一处房产有房照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去政务大

律师您好,我是买方在村里购买了一处房产有房照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去政务大

律师您好,我是买方在村里购买了一处房产有房照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去政务大厅办理过户手续时,工作人员让把国有土地使用证更正为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说是当时办错了,否则不给办理过户手续,我想请问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随便更正为村集体的吗,如果变为村集体使用证有没有什么害处?谢谢您,在线盼回复,祝您天天有个好心情!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l****0 热心网友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二)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三)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 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