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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已经结婚3年了,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我对该拆迁所得的房产是否享有所有权?

律师,你好!我和老公已经结婚3年了,感情还算稳定,生有一个儿子,目前已经2岁了。老公的父母是离异的,所以,结婚后,我们一直住在我的父母这里,我的户口也一直在我父母家,儿子出生后,户口也随我落在我父母家。日前,听说老公家乡下的祖屋要拆迁了(他父母在离婚前有协议,乡下所有的房屋都归我老公),按照先前的拆迁实例,我老公的那点老房子,至少可以拿到3套大房子。老公说等拿到房子后,产证上的名字全都写他和儿子的。请问,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我对该拆迁所得的房产是否享有所有权?盼回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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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勇 热心网友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婚后拆迁安置所取得的安置房屋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但也存在个别情况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目前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一般会采取给予现金或置换房的方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在采取置换房的方式进行补偿时,会存在超出原房屋面积的情况,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应当属于原产权人的个人财产。按您说的情况,那就应当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第二:如果超出的面积需要由原产权人进行补差额购买,而其购买所用的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填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则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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