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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朋友买了一套房,这样的公证有法律效应么?这个公证能保证到我拿回家里给的那部分首付么?

我和女朋友买了一套房,我家出的大部分首付,30万,她家出的少,大概6万,后面贷款俩人供。房本我们准备拿两个,写上两个人的名字,我想问一下,我们这样去做财产婚前公证可不可以,比如说公证到每一方出了多少钱?这样的公证有法律效应么?万一将来有情况,这个公证能保证到我拿回家里给的那部分首付么?不会是对半平分吧。因为这部分钱是家里出的,我不想让父母的钱不明不白就打了水漂!如果公证不了这些东西,那还有什么别的办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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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4 热心网友

      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附:《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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