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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更改房屋买卖合同,把套内面积误差的大于士3%由开发商承担,更改为买受人承担,是否合法?(中山)

开发商更改房屋买卖合同,把套内面积误差的大于士3%由开发商承担的责任,更改为买受人承担,是否合法? 他给我看合同的时候是国土局的标准合同,等我付完房款,他把打印好的合同让我签字,增加了补充协议,其中就增加了套内面积误差的大于士3%,买受人放弃退房的权利,并按合同单价支付增加部分的房款。这拒签合同,能否全额退回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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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热心网友

    你好!国土局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一种推广示范文本,没有强制性,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质是民事合同,民事合同都遵循意思自治原则,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产物,可以进行修改。因此,建议你仔细阅读其中的各项条款,对不合理或你不接受的条款要与开发商充分协商,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认为合同内容存在霸王条款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消费者协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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