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网 > 青岛房产问答 > 青岛买房 > 青岛二手房 > 您好!我通过中介购买了二手房一套,在年前就已过户完毕,合同约定时年后房子进行交接!结果现在原房东要求对剩余的供暖时间_青岛

您好!我通过中介购买了二手房一套,在年前就已过户完毕,合同约定时年后房子进行交接!结果现在原房东要求对剩余的供暖时间_青岛

您好!我通过中介购买了二手房一套,在年前就已过户完毕,合同约定时年后房子进行交接!结果现在原房东要求对剩余的供暖时间进行补偿,这在当时的合同里是没有约定的,而中介明显偏向他们!想问如果出现合同中未出现的事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3****9 热心网友

    原房主如果逾期交房,应承担违约责任。即使存在剩余供暖时间补偿之争议,也不应成为不交房的理由。如果合同未对供暖费用补偿进行具体约定,应从合同总体来考虑,一般应视为已包含在合同约定的交接范围内。你可通知原房主尽快交房,否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违约责任。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