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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肇庆买了房,当时由于开发商问题迟了一年交楼,一直都没有补偿给我们,我是否一定要补面积差价?

我在肇庆买了房,当时由于开发商问题迟了一年交楼,一直都没有补偿给我们,我是办按揭的,今年还清贷款后到房办局取回房产证时,房产局人叫我先补回面积差再给我证,(证已办好了的,我亲眼见过),我是否一定要补面积差价?谢谢你们给我答案,谢谢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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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6 热心网友

    你可以举报开发商,赔偿你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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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 热心网友

    可以要求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并额外要求其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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