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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是2010年结婚的,这几套房子和地皮的产权证上的名字是我家公和家婆的,是不是我和我老公的共有财产?

我和老公是2010年结婚的,家公家婆有几套房产和地皮留下,这几套房子和地皮的产权证上的名字是我家公和家婆的,我想问下,如果是作为遗产留下来,是不是我和我老公的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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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热心网友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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