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买房 > 上海二手房 > 房产问题-我家兄弟二人,哥哥和我,于1998年分家,现父母尚在,父母置办两处宅院,一

房产问题-我家兄弟二人,哥哥和我,于1998年分家,现父母尚在,父母置办两处宅院,一

我家兄弟二人,哥哥和我,于1998年分家,现父母尚在,父母置办两处宅院,一处为祖宅,宅基地为父亲名下,一处为从村里分的宅基地,当时为1993年,房子改完后,宅基地顺手就写了哥哥的名字。当时哥哥和我尚未结婚,98年分家,把哥哥名下的房子和土地分我所适用,父亲名下的房子和土地分为哥哥所适用,哥哥为农业,我为非农业,请问:当时的分家单是否生效?当时找了叔叔和一个邻居作证,哥俩均由手印。请问:我对于哥哥名下的宅基地有何法律支持的权利?请问:我对父亲名下的宅基地是否还有权利?当时分家是本着平等的原则,一儿一处房产和宅院,现在性质变了,分家的时候我们房子较新还付给哥哥13000元以作对旧房的补偿。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