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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遗失,12年前双方发生买卖关系,此协议是否有效?(协议未公证)宅基地是否可以买卖?

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遗失,12年前双方发生买卖关系,1、此协议是否有效?(协议未公证),2、宅基地是否可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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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但宅基地上房屋买卖现象在生活中非常普遍,司法实践中长期大量存在。 根据《合同法》第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实践中,法院根据合同履行状况以及双方当事人就房屋返还的意思是否一致,作出不同的判决:    对于无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双方当事人是否返还可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可以尊重双方的意思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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