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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说明门面房楼顶归二楼住户所有。罚款500。请问对方算私闯民宅吗?本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本人家住二楼,前面是临街门面房。买房时说明门面房楼顶归二楼住户所有。门面房买家认为楼顶是归他们。欲在楼顶装太阳能热水器。5月4日,门面房买空未通知本家任何人,自己搬梯子上楼顶。本人看到后阻止他进行。两人在争吵推攘中,本人失手将门面房买家推落房顶,现已送医救治。本人被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请问对方算私闯民宅吗?本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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