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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让区**商品房交房合同约定2011年10月31日交房,物业费合理吗?合同约定开发商“市政未配套”影响交房期的条款合理吗?

大庆让区**商品房交房合同约定2011年10月31日交房,目前该房未有两书一表,业主拒收房。开发商承诺免11-12年的采暖费,三年的物业费,但要求业主必须在3月15日前收房,请问:1、房屋未有两书一表开发商交房是否违规,2、业主未入住承担采暖、物业费合理吗?3、合同约定开发商“市政未配套”影响交房期的条款合理吗?这房号称是大庆重点工程,那么为什么重点工程市政不配套?弱势百姓买一套水电暖、燃气不配套房子、、、、,目前水电暖气有了,据开发商讲2012年6月能办回两书一表,现在能收房吗?业主收房住问题、事故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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