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房产网 > 南昌房产问答 > 南昌贷款 > 南昌过户更名 > 但到2010年才通知我取房产证,是否可以告房产商违约并要求他们支付违约金?>(有购房合同签订是180日内交付房产证的)

但到2010年才通知我取房产证,是否可以告房产商违约并要求他们支付违约金?>(有购房合同签订是180日内交付房产证的)

我于2007年5月购南昌城开国际学府的房产一套,但到2010年才通知我取房产证,是否可以告房产商违约并要求他们支付违约金?(有购房合同签订是180日内交付房产证的)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徐旻陶 经纪人

    180日内是把你的信息材料递交给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不是180天拿到房产证。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