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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只有见证人没有公证人的赠予书有法律效力吗?

我爸的姨丈是香港人,在广州有一处房产。20几年前拜托我爸看管而且允许我们一家免费居住,后来因为经历了很多的事情,他在临终之前神智清醒的时候在两个朋友的见证下写了一份赠予书,内容大概是说:我爸对他有过很大的帮助,现把这一处房产赠予我爸。 但因为当时港粤来往还不是很方便,因此并没有及时办理房产户名变更,也没有在香港或广州做过公证。后来他过世了,现在如果他的儿子要求收回房屋,我们这一份赠予书有法律效力吗?能作为抗诉的根据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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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该赠予书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抗诉的证据。另外,问题的关键是通过法律途径办理房产更名,这样才有法律保障。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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