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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为我曾经购买过房子(都已过户给前妻)现在我和女友如何处置会减少我们的损失?比如是5年后的房屋出售过户还是赠予过户

您好!我离异后,与女友购买房子,但前不久分手。房子首付是我来付的,但房产户主和贷款都是以女方名字的,我们协议房子归我,但因为我曾经购买过房子(都已过户给前妻),现在我和女友如何处置会减少我们的损失?比如是5年后的房屋出售过户还是赠予过户,哪个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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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w 热心网友

    过户跟赠与的税费差不多,建议还是过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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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3 热心网友

    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的赠与可以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但是,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也就是说,如果你以后转让的话,要按转让价减去受赠时的税金、公证费等合理费用后(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不能扣除),全额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按1-3%的核定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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