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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于5月20日卖给乙方,双方签定了买卖合同,我方将房产证与土地使用证一并交给己方如何分割?

我的房子于5月20日卖给乙方,双方签定了买卖合同,我方将房产证与土地使用证一并交给己方,乙方将成交价46万元现场交付。到现在为止,合同未公证,未过户,于IO月1日,政府因环保禁燃,将交易房定为必须拆迁,我该如何处理?能否退款给乙方,将房了要回?再者不要房有没有权利申请分割拆迁补款,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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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要看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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