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其他 > 上海法律纠纷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反悔向我索回定金未果,请问乙方这样做是否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反悔向我索回定金未果,请问乙方这样做是否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

我与方(乙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没有写明过户时间,乙方反悔向我索回定金未果,现在乙方无限期拖延办理过户手续。请问乙方这样做是否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我该怎么办?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p****1 热心网友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都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例如: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等),这种情况下卖方需提供不可抗力相关文件证明,随后与买方及中介进行三方协商,签订解约协议。这种情况下,卖方一般只需退还买方定金,不必承担其他违约金。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