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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再买商品房就属于二套房,我想签一份“房屋产权约定”协议,有没有一半的处置权或产权?

我母亲跟继父是二婚,结婚8年,母亲单位组织购买商品房低于市价,现在要签约了,但家里还有一套待拆房,烟台市规定,第一套房屋,面积不满45平米的,拆迁时可以补齐45平米,如果再买商品房就属于二套房,拆迁优惠政策就没有了,所以母亲想把购买的商品房,网签到我名下,但我想签一份“房屋产权约定”协议,请问,1.协议上是否可以写房产证虽然是我的名字,但产权和处置权归母亲所有。2.我是否可以只跟母亲签订这份协议,不让继父知道。3.母亲出资给我名下买一套房产,继父有没有一半的处置权或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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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热心网友

    房屋产权的所有人的确定是按照购房合同上面的人民来确定的,具体流程如下:(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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