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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购买合同里也有说明此阳台的使用权归我们,如拆应赔偿多少?我们不拆行合法吗?

10月份我在某花园某栋二楼买了一套新房,此楼层有露天阳台,其它层没有,为了小孩活动安全及能遮风挡雨,装修前向物业管理中心提交了注明搭建阳光棚的报建图,同时购买合同里也有说明此阳台的使用权归我们,一周后审批下来了。现在我们已安装完毕,楼上的业主有意见就去物业管理中心投诉,物业管理中心叫我们拆,我们就跟他们解释说:“这是批准过的,如果不能安装,为什么保安同意材料进场,搭建时工程部巡查为什么不提出,完工后再说?”但他们不太讲理,说是违反,还是要求我们拆,如拆应赔偿多少?我们不拆行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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