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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个问题。我老公在认识我之前就用商业贷款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婚后我们共同提前还完了房贷。现在我想以我——南京

你好,我想咨询个问题。我老公在认识我之前就用商业贷款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婚后我们共同提前还完了房贷。现在我想以我的名义买房,这属于第一套房不?能否用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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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经济适用房具备两证进行买卖的话会在房产局备案,这样你们(夫妻双方)就算已经有一套房产了,再次购房就属于二套房,在南京使用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单位和本人须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同时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均处于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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