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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原房产中介购入一二手房,已签订购房合同。我有些不放心委托书的真伪及拥有的法律效应。

您好!通过中原房产中介购入一二手房,已签订购房合同。原房主是一对老夫妇(未见过面)、委托其儿子代办签约(购房合同是其儿子代签其父母的名字),过户收房款等事项。现在其儿子要求我将首付75万打入自己帐户(非父母帐号)(中介公司也说Ok)。我有些不放心委托书的真伪及拥有的法律效应。请问如果首付打入其儿子帐户后,我的权益能收到法律保护吗?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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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住房过户需要需要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一起和买家到场签字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无法到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中介为代理人代替签字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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