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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协议想要分土地!所以分得承包地的儿子想要把土地使用权改为自己的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吗?

两位老人承包的土地,其中一位老人去世,另一位老人把承包地指定给三个儿子的其中一个并且由这个儿子赡,并且立下分家协议三个儿子分别签字按手印!可后来没分得承包地的两个儿子反悔,不履行协议想要分土地!所以分得承包地的儿子想要把土地使用权改为自己的名字,请问能更改吗?需要什么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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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7 热心网友

    1.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因此,老汉A的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收益,可以依法继承。注意:继承的是土地承包收益或承包权,而不是土地所有权。2.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所以,根据以上规定,去世人所承包土地以及承包受益应由其子女依法继承,直至承包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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