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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不想买房了,我可以要求赔偿吗?-上海

买卖双方已签订购房合同及定金协议书,并已在定金收据上签了卖房人姓名,但卖房人反悔不想卖房了,同时拒绝再接收定金,请问双方签订合同还有效吗,是否该要求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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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热心网友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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