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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原有一套房改房,2010年新购一套145平米的房屋,当时房产证是我与夫人的名字,现在想把女儿(未婚)名字加入——南京

本人原有一套房改房,2010年新购一套145平米的房屋,当时房产证是我与夫人的名字,现在想把女儿(未婚)名字加入房产证,(仅是加名,可以算最小份额如1%),问税务部门说买卖需交9%以上的契税,赠与交3%的契税,请问如何交最少的税达到加名的目的?如果赠与1%,以后如出售该房有什么麻烦?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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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热心网友

    您好。最好不要赠与。宁愿用买卖,您女儿在这套房子上的份额只占1%,那么即使是按9%来交纳税费,但是也是按照1%来交纳税费,实际上很少。如果赠与,赠与以后如果再卖这套房子,那么需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到时候要交的税费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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