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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04年4月6日和开发商签的房屋买卖合同,2004年5月25日在房产局盖的买卖契约的章。在2007年——南京

你好,我是2004年4月6日和开发商签的房屋买卖合同,2004年5月25日在房产局盖的买卖契约的章。在2007年11月办的房产证。如果我现在要准备把这套房子卖掉。想问一下要交哪些费用。其中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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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按照您的描述,您房子的年限应该从2007年11月算起,至今未满2年,卖房时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您的房子如果是普通住宅,营业税是按差额的5.55%缴纳,如果是高档住房,营业税是按全额的5.55%缴纳。不管是普通住宅还是高档住宅,个人所得税都是差额的20%或全额的1%,任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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