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网 > 广州房产问答 > 广州其他 > 广州土地 > 本人有一处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的地产,对方单位未经同意在土地范围内新建变压器设施是告知书告知函还是律师函?

本人有一处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的地产,对方单位未经同意在土地范围内新建变压器设施是告知书告知函还是律师函?

本人有一处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的地产,对方单位未经同意在土地范围内新建变压器设施。本人欲通知对方单位侵权,书面行文怎么标题,是告知书告知函还是律师函?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主张权利。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