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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咨询一个法律方面的问题。 我买房子,开发商违反了合同未按时交付,现在谈到赔偿问题的时候出现一个问题:赔偿——南京

你好,想咨询一个法律方面的问题。 我买房子,开发商违反了合同未按时交付,现在谈到赔偿问题的时候出现一个问题:赔偿时间的起止上未达成共识(为止日期达成一致),问题就在从什么时候开始赔付。我认为应该按照合同上交房最后期限来算2007年10月30日;开发商认为当时他们发给业主的通告上提出为了方便有序拿房,将拿房日期定为10月30日~11月15日,所以这个赔付日期应该从11月15日算起。我的疑问是,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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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兰 热心网友

    应该是按照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来算,超过这个日期开发商就应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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