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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告)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房地产二分之一的份额,但是被告又根据《旧城改造项目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细则》的有关规 ….

我(原告)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房地产二分之一的份额,但是被告又根据《旧城改造项目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细则》的有关规定跟开发商申请分户,把原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房地产的补偿安置协议分别了四户,该四人又根据分户申请跟开发商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定》,法院依据上述事实,认定我《国有土地使用证》不能等同于讼挣房屋由拆迁获得的权益。这个案子要从那个方向才能有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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