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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在外地,办房产证的时候我让他用我老公的身份证去办(当时证件已带回)产权证的名字一直没有过户

07年,我人在外地,委托姚在老家监工,帮忙立了 一所房子(地基是他自己说送我,让我立个房子跟他家住近一点),所有材料的钱都是我从外地汇回来的 ,也 给了他相应的工费。办房产证的时候我让他用我老公的身份证去办(当时证件已带回),他坚持用他自己的去办,到现在,产权证的名字一直没有过户,知道今年,他不再同意过户,,而且换了房子的没锁,我该怎么办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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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房屋产权证(房产证)的办理流程: 1、确认开发商确实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权登记申请表》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了。 3、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 4、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 5、提交申请材料。 6、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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