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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也没有经过相关律师事务所的证明,不知道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生效,房屋的产权是否还是属于出主。

于1998年将房子专卖给亲戚,现2013年拆迁。房屋为平房58平米当时1998年双方议定屋价5000人民币。当时签订合同只有手头的手印(双方都无文化)而且对于买卖合同都没有明白的宣读告知,只有村里的公证员公正。协议签订为受主照顾出主父亲包括白事,但是受主没有履行。而且没有住进出主的房子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入住。房屋也没有经过相关律师事务所的证明,但是房产证扣押于受方。不知道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生效,房屋的产权是否还是属于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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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 热心网友

    房屋买卖是取得产权的一种途径,应当由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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