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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1月和卖家订立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因为是房改房,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委托律师告卖家违约吗?

,我在11月和卖家订立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因为是房改房,在签约前卖家没有提及需要补地价,所以协商他实收73万元,其他过户产生的税务是买家承担,当时我们给了5万元定金,但在做公证时告知需要补地价后才能做过户手续,之后办理中是需要补交3万元的地价,现在卖家说他是实收,这个差价要我们给,但我们认为卖家在签合同前没有要求我们补地价,这笔费用我们没有义务帮卖家给,所以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委托律师告卖家违约吗?还有如果律师接受,我们需要付多少律师费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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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已交定金,定金合同成立,收受定金的卖方不能履行约定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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