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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可以将房产赠予子女,夫妻只拥有使用权,请问该怎样办理,在哪里办理?是否写了协议公证就可以了?

想可以将房产赠予子女,但在子女成年之前,夫妻只拥有使用权,不拥有买卖等权利。请问该怎样办理,在哪里办理?是否写了协议公证就可以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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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1)、子女结婚前,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屋或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若没有特别的书面明确约定,该赠与房屋应当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因此,这部分房屋或出资应属于夫或妻个人财产,不纳入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   (2)、子女结婚后,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屋或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若没有特别的书面明确约定,该赠与房屋应当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属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 如果没有书面证明是可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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