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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写下宅基地分割协议书,甲方乙方是亲兄弟,甲方的宅基地分割一半使用权给乙方,村里公证。

甲方取得了(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就是说户主是他,现在就是甲方要分一半给乙方,双方协商好的,明确分了一半使用权给乙方就行,村里同意的,大概的格式能帮忙起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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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热心网友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法的这一条规定明显指明了县政府可以随时对宅基地进行重新审批,群众的任何行为举动不能对抗政府依法工作,所谓的协议书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协议书,只能用来暂时维持现状,任何时候一县政府的审批决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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