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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订了一套期房。得到了标注房号的定金收据,未签认购协议书。我要退房的话,可以要会定金1.5万吗?

我于今年3月26日。xx订了一套期房。于明年6月建成。由于对此不了解,我交纳了1.5万的定金,得到了标注房号的定金收据,未签认购协议书。后来,销售人员要求我准备资料,5、6月去银行办理贷款。我资料不全,无法办理。我要退房的话,可以要会定金1.5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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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几种情况即使签订买卖合同也可以退房: 一、延迟交房 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没有产权证 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三、开发商证件不全 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无效。 四、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五、主体结构质量有问题 地基沉降超允许值、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砖石结构强度等质量问题,检测机构核验属质量不合格的。 六、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 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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